本報記者雷沛婁底報道
  比起十月下旬被哄搶的馬自達4S店,60米外的婁底市恆宇三菱4S店(以下簡稱恆宇)情況更加糟糕。入口處、廠房內廢紙、玻璃瓷器碎片、飯盒等損壞的物品隨處可見,幾乎所有值錢的東西都不見了蹤影。恆宇一位前員工透露,近日老闆跑路了,店鋪在12日至14日遭到哄搶。
  講述:被拖欠兩個月工資
  12月20日上午,位於婁底市區南部S209省道上的婁底恆宇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大門緊閉。透過玻璃望去,大廳里空無一人,地面散落著許多垃圾。
  旁邊一家4S店的工作人員說,恆宇已經近兩個月沒營業了,“人還在,但基本沒有顧客。上門的大多是債主。發生哄搶的主要原因,是老闆欠了很多民間借貸,然後跑路了。”
  恆宇一位前員工透露,自己還被欠著兩個月工資,“老闆給我們開會,說會發工資,然後就沒有然後了。”
  大興村一位周姓村民說:“恆宇老闆名叫周柏贊。最後一次出現在4S店應該是12月4日左右。他跑路,主要是因為欠了很多民間借貸,資金鏈斷裂還不上了。”
  大科派出所一位當值民警20日確認:“(恆宇)老闆跑路了。經偵支隊已經介入調查這件事情。”
  律師:維權不能靠打砸搶
  發生這樣的事情後,提供借貸給恆宇老闆的人該如何維權?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健認為,根據《合同法》,公民之間的借貸受法律保護。債權人可以憑藉借條等具有法律效應的證據,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維權。若訴訟情況屬實,法院有義務凍結恆宇老闆的相應資產,賠償給債權人,輓回損失。
  “雖然也可以到派出所報案,但是這是債務糾紛,更適合的途徑是民事訴訟”,李健說。
  李健認為,恆宇和東南汽車雙方是獨立的法律主體,恆宇的債務糾紛與東南汽車沒有關係。
  “如果市民遇到已經付款定車,還沒有取車,經銷商卻關門的情況,因為合同的雙方是市民與經銷商,所以市民也只能向經銷商索賠。”李健說。
  李健還表示,雖然是債權人,但是對4S店進行打砸、哄搶的公民,涉嫌違法甚至犯罪,“即使存在債權債務關係,也應該理性維權,不能打砸、哄搶。”
  (原標題:婁底一家三菱4S店老闆跑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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